今天早上八點多的時候,我正在往海山捷運的路上
行經某個小巷子口,一個老婆婆稱著紅色雨傘出現在我眼前
說她在遮陽不如說她只是單純拿著,大雨傘打開橫拿著遮住了老婆婆的臉和身型
她在我前面走的很緩慢,原本我不以為意,想繞路走過
但就在我與她擦身而過時,她突然撞到我,從我身旁倒下了~

我ㄧ時慌了手腳,不知道該去攙扶他,還是不理他。
就這樣在旁邊呆了一分多鐘,我做了一個讓我後悔和良心不安的決定



那就是選擇視而不見。





原來‧我也是這種人





如果有下一次,我是不是還能昧著良心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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