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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前篇粗心大意 把錢忘在桌子上
導致白花花的銀子 無條件送人的事件


今天我又發現一件事情...
一件非常白痴的事情


我把書少訂了...


別人明明在單子上寫三本
我就是給他看成1本
而且還不只一個人


出現了三個錯誤
很慶幸的 三個錯誤之中 有兩個被糾正了回來...


但是還是少訂了兩本...


自己的錯就必須自己彌補...


跑到台北市用85折的價錢買了兩本
與跟書商訂的75折 整整差了一成


這100多元是個教訓...


提醒我...


如果在這樣下去
下次連自己小孩怎不見的都不知道~~(別人說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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